刑事辩护人的职责范畴有哪些
在刑事诉讼程序中,可担任辩护人的主体包括:
律师;
由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、被告人原单位推荐的人员;
以及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家属和朋友等。
依据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,正在服刑或被剥夺、限制人身自由者,不可担任辩护人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三条
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,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。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:
(一)律师;
(二)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;
(三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监护人、亲友。
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、限制人身自由的人,不得担任辩护人。
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,不得担任辩护人,但系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监护人、近亲属的除外。